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教育领军人才队伍,为打造教育服务品牌高地,促进青浦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制定“青浦一中第八届名优教师评选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青委(2020)129号)、《打造更高质量教育服务品牌加快推进青浦教育现代化行动计划》(青委(2019)170号)的决策部署,创新名优教师评选机制,集聚优质资源,发展高水平教育教学团队,培养具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和仁爱之心的优秀教师群体,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精准对标上海市关于《新时代本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23 号),青浦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
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青委〔2020〕129 号)《青浦区国家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青委教组〔2024〕3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不断创新名优教师培养模式和高端教育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领军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校在岗在职的专任教师。
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正高级教师直接列入第八届名优教师“高端教师”序列。市第五期双名工程“攻关计划”主持人和区第七届“种子计划”团队项目终期考核“优秀”的主持人,直接进入本届学科带头人系列。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评选类别为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
学校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相应人数,参照教育局文件规定。
四、评选原则
(一)坚持政治过硬与师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管人才,严把教师队伍建设的政治方向,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名优教师培养的首要位置,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质量落实贯穿名优教师梯队建设全过程,推动名优教师率先垂范,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二)坚持分类培养与精准施策的原则
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加快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健全分层分类、阶梯式教师成长发展体系,提高师资保障水平。结合名优教师自身发展目标与需求,搭建各类优质发展平台,分层分类施策;依据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对各个发展阶段教师的不同要求,聚焦关键问题精准发力;明确名优教师在区域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应当承担的重点任务、具体措施和行动策略,加强高端人才培养,有效助推名优教师在专业发展上更上一层。
(三)坚持能力提升与作用发挥相结合的原则
注重名优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同时,强化服务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名优教师队伍在改进教育教学行为、推动育人方式变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等方面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聚焦解决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课题研究和项目实践为抓手,坚持个人学习、研究和实践与团队成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结合,在实践中加强研究,在履职中接受挑战,在团队中成就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专业发展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把课堂作为名优教师履行职责的主阵地和专业发展的主渠道,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在行动学习、实践研究和示范引领中,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能力、改革攻坚能力、研究实践能力等符合新时代教育发展导向的综合素养,引领广大教师将先进的教学理念转化成教学行为,高品质落实国家课程,积极探索素质教育,创新育人方式变革,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五、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具有较高的育德水平、学科素养和较强的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效明显,师生认可度高;
3.具有较为突出的示范或指导能力,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成效显著;
4.具有较强的教科研意识和能力,在课程教学改革实践、教师专业发展研究等方面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有10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申报示范教师、教学能手应有5年及以上本学科教学经历,其中,申报教学能手须是40周岁及以下的青年教师,教学骨干中的教坛新秀应在2-5年教龄的教师中产生。
2.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具备高级教师(或与之相当)职称;申报示范教师一般须具备中级职称;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须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
3.申报学科须与所任教学科对应,任教周课时数应达到规定课时量(学校中层或校级副职干部参照执行)。
(三)履职要求
高端教师、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的履职要求参照教育局和学校相关文件。
六、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校推荐。学校审核申报材料,根据评选条件、名额比例,择优确定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级参加评审。学科带头人、示范教师区级评选结束后,由学校组织教学能手、教学骨干(含教坛新秀)评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区级核准。
(三)公示认定。经区教师专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产生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人选名单,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
七、相关规定
(一)名优教师的主要工作必须在申报学科的岗位上。如主要工作发生变化、不在原评教学岗位上,一般不再享受名优教师津贴。乡村学校名优教师若调入城区学校,一般不再享受名优教师津贴。
(二)对符合评选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师,在名优教师评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强校工程”实验校教师:
2.参与区域内柔性流动的教师;
3.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满1年经历。
(三)对符合评选条件自愿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支教的优秀教师,可直接提出申请,学校同意,方可申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学校名优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陆飞军、沈方梅
组员:浦真、林晓浦、浦妙芬、王斌
2.学校名优教师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陆飞军、沈方梅
组员:林晓浦、浦真、浦妙芬、顾菊芳、叶萍、葛燕、陈露嘉、蔡璐、吴健、王根章、许俊擘
(二)保证公正公平。
学校在组织评选推荐过程中,要规范操作程序,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要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相关证明资料,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实绩。
(三)遵守时间节点。
参评老师要严格按照评选工作的时间节点,完成材料上报等工作,逾期将作
自动放弃处理。
十、时间安排
时间 |
具体工作 |
12月13日下午5:00前 |
完成青浦区教育系统第八届名优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承诺人签字必须手签。一人一袋,材料送许俊擘。 |
12月14日 |
学校人事室完成申报材料初步审核 |
12月15日 |
学校评选工作小组完成审核 |
12月16日 |
学校名优教师候选人推荐名单公示 |
12月18日 |
学校报送名优教师候选人材料 |
本评选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上海市青浦区第一中学
2024年12月11日
下载: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