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职在编教职工享受的各种医疗保险
一、医保金(每月职工工资中代为扣除,出院结账时会自动从支付总金额中扣除,一般不少于70%)
二、住院互助保障(简称四合一)(学校福利费统一支付办理)(出院后主要的理
赔会自动进入职工的工会会员服务卡中,剩下的小部分理赔需要由工会干部去车站路区总工会互助保障部线下办理)
三、天安教师补充医疗保险(155家定点医院)(每年学校福利费支付180元,个人支付80元)
1、理赔方式:
线上微信办理;
线下每月7日及22日在教育局210办理(遇到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2、理赔种类:
住院
门诊
四、工会会员服务卡B类保险(市总工会、区总工会和区教育工会共同支付保险金)(须满足22种大病的条件)
五、公务员医疗统筹个人补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卡内无历年结余;
2、再在当年的金额中扣除1500元;
3、超过部分可以报一定的比例
(一般在职在编的都不属于此类情况,退休的可能理赔到几百元)
六、意外险(学校福利费统一支付办理)
七、工伤保险(学校福利费统一支付办理)
八、生育保险(学校福利费统一支付办理)
九、残疾人保险(学校福利费统一支付办理)
在B类保障期限内,市职保中心承担下列保障责任
一、二十二类重大疾病保障
1、重大疾病保障金的给付标准为贰万元。
2、本保障所指的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系指参保会员在保障生效之日起的保障期内首次确诊(指以前从未被医疗机构确诊过,下同)患下列二十二类重大疾病并且必须经住院治疗:
1)、恶性肿瘤(含原位癌等);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8)、良性脑肿瘤;
9)、心脏瓣膜手术;
10)、严重Ⅲ度烧伤;
1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12)、主动脉手术;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因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6)、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7)、严重帕金森病;
18)、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19)、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20)、全身性硬皮病;
21)、心脏瓣膜介入手术;
22)、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具体定义见释义)
3、参保会员于保单起保之日起的保障期内,经市职保中心认定的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不包括社区卫生中心)、外省市三级医院及市职保中心认可的其他医院首次确诊患本保障所指的其中一类重大疾病并经住院治疗者,可向市职保中心申请领取重大疾病保障金。 会员个人通过新媒体参保的,在外省市医院就医的,必须经市职保中心认定的本市医保定点医院(不包括社区卫生中心)或市职保中心认可的其他医院住院复诊。
4、参保会员患本保障二十二类重大疾病中所指一类以上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障金的给付只以其中一类疾病为限,给付重大疾病保障金后,当年度该项保障责任即告终止。
二、意外伤害全残或意外身故保障
1、意外全残保障金或意外身故保障金为叁万元。
2、参保会员在保障期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本保障第十一条所列的残疾程度之一,并经市职保中心指定医院作出认可
全残的鉴定(如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天的身体状况进行残疾鉴定)的,市职保中心给付意外全残保障金,同时对该参保会员的该项保障责任终止。
3、若参保会员因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障第十一条所列一项以上的残疾时,市职保中心仅给付其中一项的意外全残保障金。
4、参保会员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且未向市职保中心领取过意外全残保障金的,市职保中心给付意外身故保障金,同时对该参保会员的该项保障责任终止。若参保会员在身故之前市职保中心已给付意外全残保障金,则不再给付意外身故保障金。
三、疾病身故保障
1、团体参保会员在本保障起保之日起的保障期内因疾病导致身故的,市职保中心给付壹万元疾病身故保障金,该项保障责任终止。
2、会员个人通过新媒体参保的,在本保障起保之日起的保障期内因疾病在本市身故的,市职保中心给付壹万元疾病身故保障金,该项保障责任终止。
3、保障期内,疾病身故保障金的最高给付限额为壹万元。
互助保障(四合一)住院理赔手续
提交理赔申请时,请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院医疗专用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工会会员服务卡或建设银行工资卡复印件
注:提供的材料经扫描上传后当场退回。
理赔咨询电话: 59732688
天安教师医疗补充保险理赔手续
门诊类(600免责,之后医药费的70%,上限为1400元/年)
提交理赔申请时,请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院医疗专用发票原件;
3、病历卡封面复印件;
4、对应发票的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5、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
理赔咨询电话: 55518113
住院类(600免责,之后医药费的70%,上限为2600元/年)
提交理赔申请时,请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医院医疗专用发票原件;
3、出院小结复印件;
4、住院用药明细清单复印件;
5、相关检查报告复印件(若有的话)
6、工会会员服务卡复印件
理赔咨询电话: 55518113
155家相关医院名录(天安保险)